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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云新传

作者:晓风飞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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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2-01-20 01:15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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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宋史岳云传》疏误简陋,委实不少。小子不才,现据群书,订正扩写如下:  

云,飞长子①。字应祥,号会卿②。年十二,从张宪军。尝以重铠习注坡,马踬而踣,飞以其不素习,怒曰:“前驱大敌,亦如此耶?”遽命斩之,诸将叩头祈免,犹杖之百,乃释之。云时勤习,未几,勇冠三军。③
  
绍兴三年九月庚申,随飞来朝。云年尚少,上奇之,以战袍,戎器赐之,又授保义郎、阁门祗侯,飞以云无功,固辞,上不允。④
  
   四年,飞复襄阳六郡。遣张宪取随州,不克。云手握两铁椎,先诸军登城,随州遂下。军中呼曰“赢官人”。后又破邓州。襄汉平,功在第一,飞不言。逾年,始迁武翼郎。
  
   五年杨么平,功亦第一,飞不报。都督张浚后知之,表其奇功赏。
  
    六年,飞屯襄阳,以图中原,破汝、颍、商、虢、伊阳、长水,又战于何家寨、牛蹄,大破金人。云时任书写机宜文字,多有战功。七年二月,上以特旨迁三资,飞恳辞。⑤
  
   十年,金人背盟,飞北讨,屡败兀术。七月戊申,兀术合龙虎大王、盖天大王及伪昭武大将军韩常之兵,逼郾城。飞遣臣云领背嵬、游奕马军,直贯虏阵,戒之曰:“必胜而後返,如不用命,吾先斩汝矣!”云奋击之,鏖战数十合,贼尸布野,得马数百匹,遂大破之。⑥
  
   时飞将王贵守颍昌。飞谓云曰:“贼犯郾城,屡失利,必回锋以攻颍昌,汝宜速以背嵬援王贵。”既而兀术果益兵来。
  
   乙卯,贵将中军、游奕,云将背嵬,战于城西。虏阵自舞阳桥以南,横亘十余里,金鼓振天,城堞为摇。云令诸军勿牵马执俘,视梆而发,以骑兵八百,挺前决战,步军张左右翼继进。由辰至午,战无虑十数合,出入行阵,体被百余创,甲裳为赤。虏大败,死者五千余人,杀其统军、上将军夏金吾(失其名),并千户五人。是役金兵号十万、骑三万,飞军仅三万人。⑦
  
   上后闻,嘉其勇,俄下诏曰:“师以胜归,策动於庙,礼也。若夫成功行封,犹有道者,何以为劳臣之劝哉:具官某,大帅之子,能以勇闻。比从偏师,亲与敌角,刈旗斩将,厥功为多。显赏未行,殊非国典,其升庸於横列,且遥领於捍防。益务忠勤,无堕乃力。”迁云左武大夫、忠州防御使,又任提举醴泉观。⑧
  
十一年,遭冤狱,诬言云与张宪书,措置使岳飞还军,欲反,实无据。初判徒三年,追一官,罚铜二十斤。上畏其勇,遂斩。死之日,年仅二十三。
   
孝宗初,与飞同复元官,以礼祔葬,赠安远军承宣使。妻巩氏,二子:甫,申。
  
云慷慨坚忍,沉雄多智,颇有父风。飞征讨,未尝不与,数立奇功,飞辄隐之,故其功多不闻,云无怨言。颍昌一战,人为血人,马为血马,王贵心怯,欲退,为云所折责。全军无一人肯回顾者,遂败金人。⑨虽大帅之子,无纨绔之气,唯食煎猪肉、齑面,与士卒同甘苦。学之暇,常操畚锸,治农圃,不忘稼穑之艰。⑩
  
赞曰:当靖康、建炎之世,家国蒙难,豪杰多显。然良将数奇,自古皆然。云起自微末,忠本家传。少历艰辛,饱尝冷暖。幼入军旅,早有勇名。禀名父之算胜,折丑虏之天骄。数死战于锋阵,忠胆可见。后大狱之兴,身遭横祸,父子同戮,世之奇冤,青史无二。惜其材具为世之杰,竟不得生而后显,斯为恨事。然得全忠义,与父同祠,百世祭拜,千秋美名。丈夫如此,亦庶几无憾已。
  
   
①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六八:“(绍兴三年九月庚申)飞养子云尚年少,上亦已战袍、戎器赐之。”《宋史》卷三六五《岳云传》:“云,飞养子。”以上两条为岳云是“养子”的记载。
  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四三:“飞长子左武大夫、忠州防御使、提举醴泉观云坐与宪书,称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,为传报朝廷机密事。”此处又称岳云为长子。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》乙集一二《岳少保诬证断案》:“岳飞次男岳雷系同岳飞一处送下。”据此刑案原件,岳云亦应为“长男”。《金佗稡编》卷一三《先兄甫等复官札》:“据故枢密岳飞男云妻巩氏状:‘伏睹(绍兴三十二年)十月十三日同奉圣旨指挥,故岳飞与追复元官,以礼改葬;访求其后,特与录用。氏故夫云见有男二人:甫二十五岁,申二十二岁,女大娘二十四岁……见在潭州同居,并系枢密亲孙……’”可知岳云确系岳飞亲长子,然应为刘氏所生,故或疑为“养子”。
  从岳云妻巩氏所言,岳云自然是岳飞亲子无疑。记载岳云为养子的《宋史》和《金佗宗谱》在关于岳飞、岳云的记录都主要渊源于岳珂所著《金佗稡编续编》,或由此造成后人误解。
  然而《金佗稡编》最早的前二十五卷于宋宁宗嘉泰三年(1203年)“刊修了毕”,而巩氏提及“并系枢密亲孙”(从前后文看,似还有强调之意)的申状写在绍兴三十二年(1162年),所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测,岳云为岳飞养子的说法在《金佗稡编》成书以前,甚可能是岳云身前就已存在。
  
   ②《金佗宗谱》:“讳云,字应祥,号会卿。”
  
   ③ 《宋史?岳云传》所载:“年十二,从张宪战,多得其力,军中呼曰‘赢官人’。这里记载应有所夸张,十二岁的少年作为毕竟有限,但作为主将的长子临阵,应起到鼓舞将士斗志的作用。而岳云真正勇冠三军,大放异彩的时间,应该是在他十六岁时,《鄂国金佗稡编》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“公之子宣赞云勇冠三军,攻随州,手握两铁椎,首先登城”。而此前的时间,都是在张宪军中练习骑射。
  《鄂国金佗稡编》卷九《遗事》记载:“臣(岳)云尝以重铠习注坡,马踬而踣,先臣(即岳飞)以其不素习,怒曰:‘前驱大敌,亦如此耶?’遽命斩之,诸将叩头祈免,犹杖之百,乃释之。”
  
   ④绍兴三年九月《?辞男云特除保义郎阁门祗侯奏》
  镇南军承宣使、神武副军都统制、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臣岳飞状奏:“臣今月十七日准枢密院札子,奉圣旨,除臣男保义郎、阁门祗侯者。伏念臣寒陋无堪,上感圣恩,备员军事,未有涓埃之力,以报国家。况臣男云俾从戎伍,未立寸效,岂足仰副异眷,实不遑安。伏望特此寝罢,以安愚分。谨录奏闻,伏候敕旨。”
  
   ⑤绍兴七年二月?<辞男云转三官札子>
  起复检校少保、武胜、定国军节度使、湖北、京西路宣抚副使、兼营田大使臣岳飞札子奏:“臣伏睹圣旨,岳云特转三官。契堪臣男云见充本司书写机宜文字,自有本职功状内合乞推恩等第。若更叨冒今来恩数,似出无名,非所以示将士大公至正之道也。伏望圣慈特降睿旨,速赐收还,不胜幸甚。取进止。”
   
   按,高宗自不会无缘无故提升岳云。绍兴六年秋、冬,岳家军在河洛一带以及蔡州大战。按其惯例,岳云定必参战,其立功之后,岳飞也依常不报。但毕竟是主帅儿子立功,自然有心人另写奏折,为其请功,故有这转三官之赏。
  
   ⑥ 《金佗稡编》卷八:「兀术怒其败,初八日,果合龙虎大王、盖天大王及伪昭武大将军韩常之兵,逼郾城。先臣遣臣云领背嵬、游奕马军,直贯虏阵,谓之曰:「必胜而後返,如不用命,吾先斩汝矣!」鏖战数十合,贼尸布野,得马数百匹。杨再兴以单骑入其军,擒兀术不获,手杀数百人而还。」
  《宋史》三六八《杨再兴传》:「飞败金人于郾城,兀术怒,合龙虎大王、盖天大王及韩常兵逼之。飞遣子云当敌,鏖战数十合,敌不支。再兴以单骑入其军,擒兀术不获,手杀数百人而还。」
  
   ⑦ 《金佗稡编》卷一六《王贵颍昌捷奏》:「据本司中军统制、提举一行事务王贵申:『依准指挥,统率诸军人马,於颖昌府屯驻。今月十四日辰时以来,有番贼四太子、镇佣大王、并昭武大将军韩常及番贼万户四人,亲领番兵马军三万余骑,直抵颍昌府西门外摆列。贵遂令踏白军统制董先、选锋军副统制胡清守城。贵亲统中军、游奕军人马,并机宜岳云将带到背嵬军出城迎战。自辰时至午时,血战数十合,当阵杀死万户一人,千户五人。贼兵横尸满野,约五千余人,重伤番贼不知数目。共夺到战马、金、鼓、旗、枪、器甲等不计其数,见行根刷,续具数目供申次·委是大获胜捷。』」
  《金佗稡编》卷八:「郾城方再捷,先臣谓臣云日:「贼犯郾城,屡失利,必回锋以攻颍昌,汝宜速以背嵬援王贵。」既而兀术果以兵十万、骑三万来。於是,贵将游奕,云将背嵬,战于城西。虏阵自舞阳桥以南,横亘十余里,金鼓振天,城堞为摇。臣云令诸军勿牵马执俘,视梆而发,以骑兵八百,挺前决战,步军张左右翼继进。自辰至午,战方酣,董先、胡清继之。虏大败,死者五千余人,杀其统军、上将军夏金吾(失其名),并千户五人,擒渤侮、汉儿王松寿,女真、汉儿都提点、千户张来孙,千户阿黎不,左班祗侯承制田璀以下七十八人,小番二千余人,获马三千余匹及雪护阑马一匹,金印七枚以献。兀术狼狈遁去,副统军粘汗孛堇重创,舆至京师而死。」
  《三朝北盟会编》卷二O七《岳侯传》:「兀术并龙虎大王、威武将军韩常兵十二万屯临颖。」
  《三朝北盟会编》卷二O七《岳侯传》:「侯兵自屯郾贼县,又遣王贵、董先、姚政、冯赛、岳云等兵三万,占据颍昌,为久驻之计。」
  按《岳侯传》前后记载,颍昌之战,飞军不过三万,而金兵则十二万以上,实在是前所未有的艰苦大决战。
  
   ⑧ 《紫微集》卷一六《岳云为与番人接战大获胜捷除左武大夫遥郡防御使制》:「勅:『师以胜归,策动於庙,礼也。若夫成功行封,犹有道者,何以为劳臣之劝哉:具官某,大帅之子,能以勇闻。比从偏师,亲与敌角,刈旗斩将,厥功为多。显赏未行,殊非国典,其升庸於横列,且遥领於捍防。益务忠勤,无堕乃力。』可。」此为岳云身前最后之升官左武大夫、忠州防御使制词。
  《金佗稡编》卷一五《辞男云特转恩命札子》:「臣於今月二十六日准告,授臣男云左武大夫、忠州防御使。臣闻君之驭臣,固不吝於厚赏;父之教子,岂可责以近功。臣昨恭依容算,典虏贼决战於陈、颖之间,云随行迎敌,虽有薄效,殊未曾立到大功。遽超横列,仍领郡防,赏典过优,义不遑处。」
  
   ⑨《金佗续编》卷二七黄元振编岳飞事迹:「颍昌之战,人为血人,马为血马,无一人肯回顾者,复中原有日矣。」
  《金佗稡编》卷八:「王贵尝以颍昌怯战之故,为臣云所折责。比其凯旋,先臣犹怒不止,欲斩之,以诸将恳请,获免。」
  ? 又同书卷九《诸子遗事》:「颍昌之役,大战无虑十数合,出入虏阵,甲裳为赤,体被百余创。然每战捷,先臣独不上,故其功多不辟。」《遗事》:「颍昌之战,功先诸将。」
  
   ⑩《金佗续编》卷二七黄元振编岳飞事迹:属官会食,惟煎猪肉、齑面,未尝兼□□……公与士卒同甘苦,不复以口腹自累。
   
   金佗稡编》卷九《遗事》:遇诸子甚严,平居不得近酒。为学之暇,使操畚锸,治农圃,曰:“稼穑艰难,不可不知也。”
  按:这两则记载,前者虽然是记载岳飞的饮食习惯,但依岳飞对岳云之严,断不会有所优待,何况父子同食一桌,故岳飞饮食之简陋,也可视作岳云饮食之简陋也。
  而第二则是岳飞对岳云的要求,岳云自然尽数依从,也可当作岳云之所为之一。
   
   补记:
   有一点我是很留意的,就是根据原来的刑部大理寺状,岳云是不应该死的:
   岳云?——为写《谘目》与张宪称:“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擘画”,因此,致张宪谋叛。?除罪轻及等外,法寺称:“《敕》:‘传报朝廷机密事,流二千五百里,配千里,不以荫论。’《敕》:?‘刺配比徒三年,本罪徒以上通比,满六年比加役流。’《律》:‘官五品,犯流以下,减一等。’其岳云,合比加役流私罪断:官减外,徒三年,追一官,罚铜二十斤入宫,勒停。”看详:岳云因父罢兵权,辄敢交通主兵官张宪,节次催令“与得心腹兵官擘画”,致张宪因此要提兵谋叛;及传报朝廷机密。惑乱军心,情重奏裁。岳云犯私罪徒。举官见行取会,候到,别具施行。
  
   这里明确提到:“岳云犯私罪徒”,而非处死,结果,岳云还是死了,显然有人特意加害,这是为什么呢?
   看看岳云当时的官职:左武大夫、忠州防御使、提举醴泉观。
   左武大夫是阶官,忠州防御使是遥郡,提举醴泉观是寄禄官,都不是职官,没有实际权力,为何岳云还是要死呢??
   显然,高宗他们,是害怕岳云的声望,害怕他造反而特地加害。这样也充分说明,岳云年纪虽轻,官职也不高,但军中的威望甚隆,高宗他们不得不杀。
  
   关于岳云的升迁,我觉得可以与吴璘比较一下:
  
   吴璘(1102—1167),字唐卿,吴玠弟。北宋末从军。建炎二年(1128)从吴玠镇压史斌,以功升永兴军路书写机宜文字。建炎三年十一月,川陕宣抚处置使张浚任命吴玠为统制,吴璘以未入品的进武副尉“掌帐前亲兵”①,后随兄吴玠参加“富平之战”。绍兴元年五月,击败金军第一次进攻和尚原的战斗,已以功屡迁为秦凤路兵马都钤辖、统制和尚原军马,成为中级武官。十月,参与“和尚原之战”,吴璘以功升泾原路马步军副总管,绍兴三年,又以凤翔抗金战功升秦州知州、兼节制阶、文州军马。绍兴四年三月,参与“仙人关(杀金坪)之战”,以功升熙河路经略安抚使、熙州(今甘肃临洮)知州、统制关外军马,仍节制阶、文州军马。
  
显然,吴璘的升迁是一帆风顺,最值得留意的是,吴璘所任的职务,基本上是职官,帮助其兄掌管兵马,后来还成为堂堂安抚使,与只是阶官虚名的岳云,有天渊之别。考虑到后来吴璘儿子吴挺的升迁,也是非常顺利,加上宋朝的确也有任用将门子弟的传统,所以如果岳飞决意提拔岳云,让他任军中要旨,甚至成为某军统制,是绝对不难,而且也不会收到责备。但岳飞还是大公无私地压着岳云的功绩。饶是如此,岳云还是靠着自己的战功和声名来获取了军中核心地位,他们父子的情操和本领,真的让人感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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