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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宋官制略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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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孝山 发表于 2012-7-7 07:37:0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岳孝山 于 2012-7-7 07:47 编辑

           南宋官制略编



    宋朝典章制度纷繁复杂,神宗元丰五年进行官制改革,划分为两个时期,后一时期直至南宋末年。本文主要介绍南宋,尤其是《金陀粹编》里的主要官制名称,故谓部分官制,仅作参考。资料来源于《宋代官制词典》(龚延明)、《岳飞评传》(龚延民)、《宋朝典章制度》(张希清)、《朝野类要》。
第一章 北宋后期和南宋的中央官僚机构
三省  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。
中书省  掌承天子之诏旨及中外取旨之事。
门下省门下省又称“左省”。掌天下之成事,审命令,驳正违失,受通进奏状,进请宝印。凡中书省画黄、录黄,枢密院录则留为底。及上书省六部所上有法式事,皆奏覆审驳之。
尚书省  尚沿书又称南省。掌施行制命,举省内纲纪程式,受会六曹文书,听内外辞诉,奏御史失职,考百官庶府之治否,以诏废之、赏罚。
枢密院  掌管全国军事的最高权力机构。主管国防机密、兵符、军籍、选差路分都监以上将官及诸班直、内外楚军等事。与中书门下省对掌文、武二柄,号为二府。中书门下称东府,枢密院称西府。
六部二十八司  属尚书省。六部: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。六部之下又有二八司。
九寺五监  九寺:太常寺、宗正寺、光禄寺、卫尉寺、太仆寺、大理寺、鸿胪寺、司农寺、太府寺。五监:国子监、少府监、军器监、都水监。
秘书省  国史院、实录院、日历所、会要所、太史局。
御史台  纠察百官,肃正纪纲,规谏皇帝,参方朝政,及审理刑狱等。
谏院  规谏皇帝、纠正朝政阙失,弹颏百官。
第二章 北宋后和南宋地方官僚机构
宋代地方行政体制实行州(府、军、监)与县二级制。州(府、军、监)之上设有作为朝廷派机构监察辖区的路。宋朝的“路”是承袭唐朝“道”而设的,还没有真正形成为一级行政区。州、府、军、监的长官可直接上疏朝廷。
路级官僚机构
按抚司 俗称“帅司”,其职权是掌一路兵民之事;皆帅其属而听其讼,颁其禁令,定其赏罚,稽其钱谷、甲械出纳之名籍而行以法。长官为按无司,俗称帅臣,一般由本路最要的州府长官兼任。
转运司  俗称“漕司”,其职权是,掌经度一路财赋,而察其登耗有无,以足上供及郡县之费;岁行所部,检察储积,稽考帐籍,凡吏蠹民瘼,悉条以上,及专举剌官之事。
提点刑狱司  提典刑狱司俗称宪司。其职权是:(1)监督本路所辖州县的刑狱,平反冤假错案,审理疑难案件;(2)按察本路转运使以下监司及州县官。奏劾贪赃枉法、昏庸无能者,举荐政绩卓著者;(3)参与一路财政的管更动等。长官为“提点某路刑狱公事”简称“提点刑狱”或“提刑”。
提举常平司  俗称“仓司”。其职权是,(1)掌管本路常平、义仓及免役、市易、坊场、河渡、农田、水利等法;(2)按察本路监司及州县官;(3)掌管本路户绝、没官田产,赈济灾民及兼领其他慈善事务。(4)掌管本路的茶、盐兼领矿冶等事。
转运司、提典刑狱司、提举常平司都都有奏劾、举荐本路官吏的监
察职能,因此又称监司。
州级官僚机构
宋代州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抱括州、府、军、监四种,均直属于中央政府。
宋代承唐、五代制,在军事或交通要道而不成州的地区设军。军分为军和军使两个等级,军与州同级,军使与县同级。
宋代还在矿冶、铸钱、牧马、产盐区设监,地位相当于小州。监也县级监。
知州  州的长官为“知某州军州事,“军”谓兵,“州”谓民政。
通判  通判的全称为“通判某州军州事”。宋初,通判的职责为监督知州,后来实际上成为州副长官。
幕职官  幕职官是州郡长官的幕僚,有签书判官厅公事、节度判官、观察判官、节度推官、观察推官、节度掌书记等
诸曹官 知州和通判的属官还有诸曹官,包括录事参军、司户参军、司理参军、司法参军,分管各曹政事。
教授  教授主管州学。南宋孝宗后,州教授多兼本州书院的山长。
监当官  州监当官监州粮料院、茶、盐、场等。
县级官机构
知县、县令  大县或驻有兵马的县由文臣京朝官任长官,称为“知某县事”,简称“知县”;小县选派选人任长官,称为县令。
县丞  相当于县的副长官。
主薄  其职责是,掌县簿书,即文书工作;协助知县管理各项事务。
县尉 职责为训练弓手,缉捕盗贼,维治治安等。
第三章 官衔制度
寄禄官  寄禄又称本官、正官、阶官,是用来表示官员等级、寄寓俸禄而无实际掌职的官衔。
文臣寄禄官  宋代文臣寄禄官分京朝官寄禄官和选人寄禄官两种。
京朝官寄禄官  宋代文臣京朝官寄禄官从承务郎至开府仪同三司
三十阶次,详见《宋代文臣京朝官寄禄官阶沿革表》(南宋部分部见“大观之制”)。
附《宋代文臣朝官寄禄官阶沿革表》
选人寄禄官  宋代文臣没有升入京朝官,即承务郎及承务郎以上的低级官员为选人,详见《宋代文臣选区人寄禄官阶沿革表》
附《宋代文臣选区人寄禄官阶沿革表》
武臣寄禄官 宋代武臣寄禄官详见《宋代武臣寄禄官阶沿革表》,南宋部分见“绍兴厘正阶序”。
附《宋代武臣寄禄官阶沿革表》
朝官  常参朝班之官,或称“升朝官”。
京官  不与朝班官。
职事官 有职事,有职掌者为职事官。
祠禄官 宋代崇信道教,建有许多宫观岳庙
诸殿学士  宋朝诸殿学士有观文殿大学士、学士,资政殿大学士、学士,端明殿大学士、学士,宣和殿(保和殿)大学士、学士。殿学士资望极峻,无吏守,无典章,惟出入侍从,备顾问而已。观文殿大学士,非曾宰相不除(任命);端明殿学士,南宋后往往为签书枢密院事贴职。
诸阁学士  诸阁包括龙图阁、天章阁、宝文阁、显谟阁、徽猷阁、敷文阁、焕章阁、华文阁、宝谟阁、宝章阁、显文阁。皆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、直阁等职名。
附加性官衔:爵、食邑、食封及赐等。
  南宋爵名:王、嗣王、群王、国公、开国郡公、开国县公、开国侯、开国伯、开国子、开国男。
食邑  宋代食分为:一万户、八千户、七千户、六千户、五千户、四千户、三千户、二千户、一千户、七百户、五百户、四百户、三百户、二百户,凡十四等。
食实封 宋朝实食封分为:一千户、八百户、五百户、四百户、三百户、二百户、一百户,凡七等。凡加食邑一千五百户以上,始加实食封。宋代爵是荣誉性附加官衔,大多是虚衔,食邑也是虚衔,而实食封有补帖,理宗以前,每实食封一户,随月俸加给二十五文。
  赐分六级:剑履上殿、诏书不名、赞拜不名、入朝不趋、紫金鱼袋、绯鱼袋。符合条件的官员,著绿二十周年赐绯鱼袋,著绯及二十周年赐紫金鱼袋。
第四章 遥郡官和正任官
遥郡官 遥郡官和正任官,无职事,仅表示官阶而已,是一种美官。北宋政和七年后和南宋的遥郡官阶分为五阶,由高到低的顺序为:遥郡承宣使、遥郡观察使、遥郡防御使、遥郡团练使、遥郡剌使。武臣有特殊功勋且阶官至规定级别才能升为遥群官。如岳云官衔“左武大夫、忠州防御使”,便是遥群官。“左武大夫”在武臣寄禄官阶表里是正六品第十三阶,如果没有“左武大夫”字样,则是正任官。
正任官  北宋政和七年和南宋正任官阶分为六阶,由高到低的顺序为:节度使、承宣使、观察使、防御使、团练使、剌使。
遥郡官特旨方许落阶官升为正任官。如“中卫大夫、武安军承宣使、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落阶官,为镇南军承宣使、沿江制置使”。此处岳飞“落阶官”即指在承宣使中卫大夫阶上(遥郡承宣使)落去中卫大夫,升为正任承宣使。
第五章   《金陀稡编》等书里有关官制
参知政事  副宰相。
太尉 正一品,北宋前期为加官,元丰新制为寄禄官之用,不与政事,领俸禄,示优宠而已。
枢密行府  枢密院驻外机构名。
枢密使  枢密院长官。
枢密副使  枢密院副长官。绍兴十一年四月,朝迁授岳飞枢密副使。
枢密院都承旨  枢密院属官之首。掌承接、传宣机要密命,通领枢密院事务。皇帝御便殿、及外国国使者入见,在旁侍立。检阅、考试禁卫兵校技艺,负责向上汇报、取旨。考核本院主事以下吏人及其升、免之事。
置制使  统兵置制使为所限定地区节制兵马长官,掌经画边防军旅及从事征讨、捍御军事。南宋初,责权颇重,所在辖区安抚使、监司官、州军官并听其节制。
招抚使 掌招抚、征讨寇盗事。军中急速事,不及上报,特许便行事。序位在宣抚使之下,置制使上。招抚使治所为招抚司。
小队长 南宋军队编制八级:统制、统领、正将、副将、准备将、部将、队将、队官。小队长是最低层军官,即队官级。
效用士 不剌面,待遇高于正军的高级军士,月给钱五千(贯),米斛五斗。
路分团练 路分,路分都监。团练,团练使,武将虚衔。
进义副尉宋代未入品小武官,月俸料钱一贯。
寄理保义郎保义郎,武阶五十阶,正九品。寄理保义郎实阶地位与成忠郎同,因避讳之故,暂时屈降,下次升迁,仍自成忠郎阶算起。
踏白使军职。武装侦察队长(据王曾瑜说)。
中军统领、统制军职,将佐官。宋一军常分为前军、右军、中军、左军、后军。每军,自高而下,设统制军马(统制)、统领军马(统领)、正将、副将、准备将、部将、队将、队官等。五军之上设都统制官。
借补修武郎 主帅便宜辟置僚属,未经朝廷审批者,谓“借补”。但其品秩与真命官同,即与修武郎同。
借补武经郎 非真命武阶官。武经郎属第四十阶,从七品,月俸料钱二十贯。    张所开河北招抚司,高宗赐内库钱一百万缗,给空名告(空白任命书)千余道,“将佐官属,许自辟置”。故张所擢迁岳飞于白身之中,属权限之内事。唯其如此,张所命官,只能谓“借”或“借补”。
閤门祗候 职事官名、閤职。掌职:(1)在閤门供职;(2)閤职,武臣外任许带行。品位:属武官之清选,比文臣之馆职,许武官带出。
招抚使 军职名。掌招抚、征讨寇盗事。军中急速事,不及上报,特许便行事。序位在宣抚使之下,置制使上。招抚使治所为招抚司。
巩宣赞 “巩”,姓。“宣赞”,閤门宣赞舍人之简称。閤门,属武官之清选,比文臣之馆职,许武官带出,称“閤职”。
江淮宣抚司右军统制兵马 军职。江淮宣抚司建于建炎三年闰八月十六日,杜充为宣抚使,领行营之众十万余兵马,守卫建康府;都统制为陈淬,统制官有刘纲、王进、王冠、王民、顏孝恭、刘经、鲁珏等人。御前前军燮为援军,受宣抚司节制。十一月二十二日,建康失守,宣抚司溃散。建炎四年二十二日,宣抚司撤消。
借英州吏刺 加衔,类似于借补官,非正式授命,但亨有刺史待遇。刺史有遥郡与正任之分。因岳飞此时仍带武阶官武略大夫,未属正任刺史,仍属遥群刺史,故借英州刺史,应视为借遥郡英州刺史。英州系挂职名,实不赴英州。遥郡、正任刺史均无职掌。其待遇优厚,月俸五十贯。
宪臣裴凛宋朝各路设提点刑狱司,俗称“宪司”,其长官为“提点某路刑狱公事”,简称“提点刑狱”或“提刑”,又称“宪臣”,裴凛时为提点刑狱。
宰臣范宗尹 宰臣,执政官。时范宗尹为尚书右仆射(宰相)兼御营使。
通泰镇抚使 扬州以东,通州、泰州地区最高军政长官。镇抚使始置于高宗建炎四年五月二十三日。朝廷为羁縻割据淮甸的众多散兵游寇,划区建镇,授以镇抚使之名,除茶盐之利归朝廷外,其余军、政概由镇抚使掌管,包括管内知州、县、通判等官,也由镇抚使辟置,所谓“得专制于境中”,权力颇大。从已任命的诸镇抚使看,李成、孔彦舟等为土匪头目,翟兴、刘位等原为土豪,李彦先、郭仲威为溃将。正规军将领及文臣而除镇抚使者,唯陈规、解潜、岳飞、范之才。绍兴五年,镇抚使罢而不复置。
知泰州 即泰州知州,为泰州地方长官。全称为知泰州军州事,军谓军事,州谓民政,一州兵民之政通掌。泰州,治所为今江苏泰州市。按:岳飞任通泰镇抚使,是他的仕途经历上一次重大提升,开始独当方面,跻身于高级将领行列。
御营使司始置于高宗建炎元年六月六日,原总理高宗行幸途中军事,后扩展为擅一国军权,侵夺枢密院之权,至建炎四年六月四日罢。御营司置使一二员,由宰相兼;副使一员,由执政官兼;设参赞军事(参议官)若干,以从官兼;提举一行事务,以大将兼。其余有:都统制一员,以下分五军,每军一万人,置统制官一员。如刘光世为御营使司左军统制、韩世忠为御营使司前军统制。每军统制官之下,又有统领、正将、副将、准备将等。孝宗隆兴间,曾复置御营使司,为时短暂。
签书密院签书密院事之简称,职事官,为枢密院副贰,有参领兵权之职。
神武右副军 建炎元年五月,以河北兵马大元帅府军改为御营司左、右、中、前、后五军;四年六月由御营司军改为神武副军,仍相应分神武前副军、后副军、中副军、左副军、右副军。
都统制 都统制:原为御营司将领官。建炎元年五月置御营使司,擢王渊为御营司都统制,都统制官名始于此。其在御营司五军中地位是:御营使、副使、参赞军事、提举一行事务、都统制、五军统制、统领等等。则是居于五军统制官之上的将领官。建炎四年六月罢御营司、易为神武副军后,仍置神武副军都统制,以辛企宗为之,岳飞则于绍兴元年十二月十四日代其任。神武军也设都统制官。至绍兴十一年解韩世忠、张俊、岳飞三宣抚使军职,擢拔三宣抚司偏裨(统制官)为驻扎某地御前诸军都统制。官卑者则称副都统制,迄南宋不废。
安抚大使  见下条。
权荆湖东路安抚使 权,代理,非正官。安抚使:号称帅臣。属职事官。始置于宋真宗咸平三年(1000年),以翰林学士王钦若为西川安抚使。北宋间不常置。凡诸路置安抚使,则由知州等守臣兼,职掌总护路分诸将、统制军旅、察治奸宄,以安定一道,“兵、民之政统管”。安抚事毕则罢。至南宋初,采李纲之言,沿边诸要郡知州都带安抚使、马步军都总管。唯广东、广西二路仍为“经略安抚使”。称“安抚大使”者,为二品以上官任安抚使之谓。至孝宗朝以后,安抚使仅存虚名而已,兵事皆属都统制、民政皆属监司(转运使、提举常平、提点刑狱公事)。    荆湖东路,包括鄂州、岳州、潭州、衡州、永州、道州和桂阳军,为岳飞任权安抚使、马步军都总管管辖区。
都总管 马步军都总管之省称。北宋初为大帅之职。避英宗赵曙讳,改都部署为都总管。陕西、河北、河东三路安抚使均兼都总管,管路内军事,事权甚重。以武臣为副都总管,出征、打仗由副都总管挂帅。入南宋,江、浙、湖、广、荆湖、利路安抚使都带都总管名,仍以武臣为副都总管。而岳飞以武臣为安抚使带都总管,非属常例,故限以“权”字,非正官也。
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 制置使之名始于唐宣宗大中五年(851年)。宋不常置。熙宁后多以武臣任制置使,职掌经画边防军旅之事,许节制安抚使、监司等州郡长官。南渡军兴,诸州知州每每既带安抚使,又兼制置使,权任过重。建炎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罢帅臣带制置使之名,但因军事需要临时仍差充人任职制置使,岳飞则属武臣差充制置使一例。值得注意的是,制置江南西路一路军事,包括江南西路,领洪州、江州、虔州、吉州、抚州、筠州、兴国军、南安军,相当于今江西省西部。而“沿江制置使”,指岳飞非制置江南西路一路军事,只限于制置“沿江”州军一一江州、兴国军、南康军(大抵相当于自今湖北省黄石市经江西九江市至今江西彭泽一带江面)。
江南西路制置使  落“沿江”两字,制置江南西路一路军事。
江南西路舒蕲制置使  于制置江南西路之外,增加制置舒州、蕲州(皆属淮南西路)两州军事。
神武后军统制 神武后军,为神武军之一军。神武后军统制,为神武后军最高军事长官。神武后军下设若干部(疑为前、后、中、左、右五部),部长官为统领,如牛皋曾任神武后军中部统领官。(见《宋史.牛皋传》)
兼荆南鄂岳州制置使 荆南为荆湖南路之省称,先属荆湖路,咸平二年(999年)分为荆湖南路、荆湖北路。荆南路领潭州、衡州、道州、永州、郴州、邵州、全州、桂阳监(相当于今湖南省大部)。鄂州、岳州属荆湖北路(在今湖北省岳阳至武汉一带长江流域)。此为岳飞于绍兴四年三月十三日,在制置江南西路、舒、蕲州范围之外,所增加的制置军事区域。
兼黄复州汉阳军德安府制置使 复,复州,属荆湖北路,治所在今湖北省天门。黄,黄州,属淮南西路,治所在今湖北省黄冈。汉阳军,属荆湖北路,与鄂州隔长江相对,治所在今武汉市区。德安府,属京西南路,治所在今湖北省安陆。此系岳飞于绍兴四年五月一日所增加的军事辖区。总归起来,岳飞至此,担任制置使所辖军事范围,包括今江西、湖南、湖北三省大部或小部。制置使为军事职务。
清远军节度使 节度使,武臣加衔,也可称加秩(因包括增加相应俸禄),系武臣加衔系列(自刺史而上)之最高一阶,为宋代崇高的衔头,殊不易得。节度使之名,始于唐代,唐代节度使,专制一方,掌有兵、民、刑之政,操生杀予夺之实权,除宰相之外,它官无与伦比。入宋,赵匡胤大削藩镇势力权,剥夺了节度使统治一方之大权,虽存其名,实不赴镇任职,仅作为武官一种显衔,品秩。因待遇极高,月俸料钱一项,就达四百贯,宰相止三百贯,比宰相所得料钱还高。其余恩数视执政官,故不轻授,文臣曾任宰执的元勋重臣,或授以节度使,作为优礼。一般只授予皇帝近属及有大功之武臣。节度使为从二品官。
      又,清远军为节度使之军额,节度使不能带州、府名,须以某军称之,即所谓“军额”之意。如南宋临安府,其军名为宁海,若以临安地望为节度使建镇之处,只称宁海军节度使,而不能称临安府节度使。又如扬州,军名淮南,领扬州地望之节度使,只能称淮南军节度使;再如江宁(今江苏南京市),军额为建康,其节度使称建康军节度使,而不能称江宁府节度使等等。此处,岳飞为清远军节度使,“清远”为军额,其地望在广南西路融州(相当于今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区),并不赴融州建镇。
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  此仍为所兼军职。湖北路为荆湖北路之省称,领府二:江陵、德安;州十:鄂、复、鼎、澧、峡、岳、归、辰、沅、靖;军二:荆门、汉阳。至南宋,升鼎州为常德府。湖北路包括今湖北省大部、湖南省之一部。荆襄:即襄阳府,领六县、属京西南路。襄阳为魏晋荆州,故有荆襄之称。“荆”非“荆南(即江陵府)”之略称,江陵府已包括在湖北路之南(参《玉海》卷十九)。襄阳府即今湖北襄樊市一带。潭州,属荆湖南路,故独立标出,其治所在今湖南省长沙市。
特封武昌县开国子、食邑五百户、食实封二百户  开国子属爵级。宋爵级因时不同,孙逢吉《职官分纪》所载北宋《元祐官品令》,分爵级为十:王,正一品;嗣王、郡王、国公,[郡]公,从一品;开国县公,从二品;开国侯,正三品;开国伯,正四品;开国子,正五品;开国男,从五品。
按宋代爵制,开国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,都随封食邑:三百户以上食邑封开国男,五百户以上封开国子,七百户以上封开国伯,一千户以上封侯,二千户以上封公。并规定:开国伯、子、男三等都带某县之名,开国侯以上方带郡名。所以岳飞赐爵级“开国子”,其前带一“武昌县”名。这武昌县不是岳飞封土,挂虚名而已。其领食邑则为五百户,与爵制相符合。但按故事,食邑须至一千五百户以上方加食实封,而岳飞不但越过开国男之爵级,且于食邑五百户这一档上就加食实封二百户,所以称为“特封”,由此亦可见岳飞军功之大,使皇帝刮目相待。又,食邑为虚授,标志等着而已。食实封随月给俸给钱,一户折钱二十五文,岳飞食实封二百户,计增俸钱五十千。
镇宁崇信军节度使 岳飞由清远军节度使升为镇宁崇信军节度使,即由一镇之节度使升为镇宁军、崇信军两镇节度使,这是增宠加秩的优礼。
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荆湖南路、荆湖北路制置使兼京西南路襄阳府、随州、郢州、唐州、邓州、信阳军制置使。襄阳府路非行政区划,系军事需要而设的军管区。仍隶京西南路。襄阳府路始置于绍兴四年八月二十六日,置帅府,措置襄阳府、随州、郢州、邓州、唐州、信阳军诸军事。
武昌郡开国侯 开国侯,属第九等爵级,凡开国侯以上都带郡名,故改武昌县(开国子)为武昌郡。
神武后军都统制 都统制为神武后军最高军事长官,下辖神武后军左、右、前、后、中五军统制。
检校少保 属检校官,是加官的一种,非正官。南宋设检校官意义在于:授予久领节度使的武臣、文官,作为一个升迁台阶,如武臣节度使自检校少保累加至检校少师,则拜太尉;文臣累加至检校少师则拜开府仪同三司。
武昌郡开国公开国公属第六等爵级。故事,开国公带郡名。武昌系军额,其郡望在鄂州,郡名应为江夏。按制,应书“江夏郡开国公”,称“武昌郡开国公”未确,属当制者之误。
湖北襄阳府路招讨使即荆湖北路、襄阳府路(属京西南路)招讨使。招讨使,古官,宋朝熙宁间始置,职掌辖区内军事、讨平群盗,军情紧急,许不经上奏自行处置,即有“便宜”之特权。其地位在制置使之上,宣抚司之下。
行营后护军都统制 绍兴五年十二月二日,南宋政府考虑到“神武系北齐
号”,有重名之嫌,于是降诏易以“行营护军”之名,神武前军改称行营中护军,左军改称前护军。后军称后护军,刘光世所部御前巡卫军改称左护军,吴玠所部人马称右护军。经过此番更动,岳飞军番号即为“行营后护军”,岳飞都统制军职不变。
诏书规定“(行营护军各军)并听本路宣抚、招讨司节制”(见《系年要录》卷九十六)。这就是说,行营护军受宣抚使、招讨使管辖,行营护军长官地位低于宣抚司使、招讨司使;又,其时湖北路未置宣抚司,荆湖北路招讨使就成了该地区最高军事长官,后护军都统制之名被招讨使所掩盖了,这也许是岳飞与三省在公文中署衔均不带“行营后护军都统制”头衔的原因。如岳飞《梁兴夺河申省状》:“检校少保、镇宁、崇信军节度使、荆湖南(按:“南”字疑衍)、北、襄阳府路招讨使岳飞状申……”(《金佗粹编》卷十八)
湖北襄阳府路(后改京西南路)营田使 募民耕荒田、官田谓营田,部兵开垦荒田、官田为屯田。南宋因对金战争,开支浩瀚,措置屯田、营田以助军饷。可是由于战乱,河南残破,百姓逃离,所创营田,全赖军兵。绍兴五年,令都督诸路军事张浚往江淮经画屯田事,遂改屯田为营田。凡官田、荒田,召客承租。每五顷为一庄,客户五家相担保,以一人为佃头。每庄客给牛五头,并给农具、种子。每家另给莱田十亩,又借贷本钱七十贯,二年内无息偿还。绍兴六年二月二日,遂命李纲、吕颐浩二制置大使兼本路营田大使,刘光世、韩世忠、张浚三宣抚使兼本路营田大使,招讨使岳飞、宣抚副使吴玠兼本路营田使。因岳飞、吴阶位稍卑,不带“大”字。由帅臣兼领营田,旨在加重其事、督促有力。岳飞升宣抚使后,则带“营田大使”衔。
武胜定国军节度使  节镇有大、小之分,以示等级高下之别。据《大观格》:“节镇自成德以下凡六十七,小镇自昭化以下凡二十二。”此武胜、定国属大镇。武胜军,地望在京西南路邓州(今河南邓州市)。定国军,地望在永兴军路同州(今陕西大荔)。
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 即荆湖北路、京西南路宣抚副使,相当于今大军区副司令员。宣抚副使,宣抚使之副贰;但亦有不置使而置副使者,以资望浅之故,岳飞即属此种情况。宣抚司职掌宣布威灵、外攘寇侮、抚绥边境、节制诸将、督视军旅、便宜行事,极为尊严,位于制置司之上。宣抚使、副,有大帅之称,为南宋武臣军职中领兵实权之最高者。
湖北、京西南、河东路宣抚副使、节制河北路  河东路、河北路,为金军所占领,刘豫政权为金人所扶立后,归属伪齐。绍兴六年,岳飞北伐,深入伪齐境内,忠义民兵梁兴等响应之,高宗即许岳飞节制该沦陷区有关军事,为此特于正式官衔内系上“河东路宣抚副使、节制河北路”之名。其实,主要还是虚张声势而已。所以岳飞主动提出:“飞契勘河东、河北两路,近除有梁兴等前来之后,外别无前来之人。所有前项所准指挥,令飞阶内添人‘河东及节制河北路’字,伏乞行府特赐指挥寝罢施行。伏侯指挥。”(参《金佗续编》卷七《进官至京西路添人河东及节制河北路字札》)
起复 宋代官员有三年守父母丧(称丁忧)之制,在守丧期内,须解官持丧服。丧期满,再复职,称“服阕”。如果丧期未满,朝廷特许擢用者,称“起复”。岳飞母姚氏,卒于绍兴六年三月二十六日。岳飞即当天离任处理丧事,奏状中自称“草土臣”。可是高宗不许岳飞解官守丧,因是年正图北伐,军中离不开岳飞。四月八日即降“圣旨”:“岳飞母身亡,已降指挥起复。可于格外特赐银、绢各一千匹两,令户部支给。右札送起复武胜、定国军节度使、湖北、京西路宣抚副使、检校岳少保。”
湖北京西宣抚使全称为荆湖北路、京西南路宣抚使,宣抚使,北宋时不常置,如有军旅出征,则命执政大臣担任。武臣任宣抚使,始自仁宗朝皇祐二年九月,以宣徽南院使狄青为荆湖路宣抚使、提举广南经制贼盗事。南宋初,以前宰相为宣抚使,有李纲、吕颐浩、朱胜非三人。武臣为宣抚使,自绍兴元年刘光世始。自高宗朝至宁宗朝,仅刘光世、韩世忠、张俊、岳飞、吴阶、吴璘六人为宣抚使者,素以号称“大帅”。宣抚使为军职,是南宋最高一级的统兵长官,需侍从官以上为之。其地位虽次于中央政府的枢密使、副,但枢密使、副并不带兵,权任实际上亚于宣抚使。(可参见绍兴元年“宣抚副使”条注释)
兼本路营田大使宣抚副使带兼本路营田使,正使加“大”字,则带兼本路营田大使衔,以示位尊。
草土臣父母病故,称丁忧;官员须在父母发丧后,居家守丧;朝廷虽未明命罢职,但具衔只称“草土臣”。
开府仪同三司文散官名。开府仪同三司之名始于南朝齐。隋文帝时始以为散官。唐列于文散官。北宋因之。为前期文散官二十九阶之首阶。从一品。系宰相官所带阶。
(散官之分文、武,始于唐贞观年间。宋初,因唐制,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,共二十九阶。文散官除无正一品外,开府仪  同三司为从一品。特进为正二品,以下类推。文散官之职能,则用以标志官品,籍此决定带文散  官官员之章服,三品以上服紫、五品以上服绯、九品以上服绿。此外,别无意义。开府仪同三司、特进为宰相、使相加阶。元丰五年正月二十六日,罢文散阶。蕃官依旧许加授。
使相:加官名,官品以本官;不参与政事,非正真宰相,是授于贵族、高级官员的一种荣誉衔。)
兼河南北诸路招讨使河南北诸路,指黄河南北沦陷区,原北宋行政区:河南府路,陕西、河东、河北路。绍兴十年,高宗迫于金撕毁和议、国内抗战派高涨的舆论,决定北伐中原,遂于六月一日,同时任命三大帅韩世忠、岳飞、张俊兼河南北诸路招讨使,有授命三宣抚使一举荡平中原敌寇之意。
少保正一品官,其班位在亲王之上,左右丞相之下。少保,为岳飞戎马生涯中所获得的最高官阶。清朝袁枚《谒岳王墓》诗中写道:“江山也要伟人扶,神化丹青即画图。赖有岳、于双少保,人间才觉重西湖。”此间所说“双少保”,就是指南宋岳飞与明朝于谦两位民族英雄所曾获得的最高官阶,都是“少保”,这亦是历史的一种巧合。
万寿观使祠禄官之一种。凡带“使”名者,用以安排离职、解职的宰执大臣,挂名领月俸而不干事,休闲在家,所谓“退闲之禄”。
棘寺大理寺。
大理寺元丰新制,掌断刑兼治狱。凡奏劾六品以下命官、诸军将校及死罪囚以下疑案须复审者,归大理寺左断刑;在京百官须推治之刑案、特旨立案审查的案件及官物须追查者,归大理寺右治狱。
执政即执政官,职官总名。参知政事等副相(包括元丰新制门下侍郎、中书侍郎、尚书左丞、尚书右丞),以及枢密院长贰,即枢密使、知枢密使院事、枢密副使、同知枢密院事、签枢密院事、同枢密院事,总称执政官。
御史中丞御史台台长,从三品。御史台系监察机构,其职责为纠察百官,肃正纪纲,规谏皇帝,参议朝政,及审理刑狱等。
大理丞大理寺所设官职有大理卿、少卿、正、丞(推丞、断丞)、司直、评事、主薄。凡职务分左右。右治狱丞,专掌审讯。左断刑丞,掌审议司直、评事所详断的内外诸司奏案。
大理卿总掌大理寺左断刑、右治狱。
大理寺评事左断刑之刑狱公案,由司直与评事先依法议出初判,交与断刑寺丞复议。
知宗知大宗正事之简称。宋朝设大宗正司,统掌皇族的教育、训谕、政令、纠正违失、并裁决宗室中的纠纷、词诉等事,为统率皇族宗室之权威机构。
机幕 宣抚司书写机宜文字,军职差遣名。为宣抚司亲近幕僚,许宣抚使辟亲属充。掌草本司机密机文书。《要录》卷109庚申“武德郎、閤门宣赞舍人、湖北京西宣抚司书写机宜文字岳云为武德大夫。
带御器械 军职名、带职名。掌职:(1)在京带御器械有宿卫职责,不统兵。(2)为外任军中差遣所带“职名”,“盖假禁近之名,为军旅之重”。官品视本官阶。叙位在起居舍人、侍御史之下。
提举礼泉观 祠禄官名。
赠安远军承宣使加衔,正任承宣使。岳珂《鄂国金陀粹编》卷二十八《申都司状》:所有先伯父云后因先兄甫任升朝,累赠至安元军承宣使。
敷文閤待制职名,也称“贴职”。敷文閤南宋绍兴十年置,閤主宋徽宗。贴职为内外职事官所带荣誉衔,标志文学高选,升迁时可以越级转官,并可以领取相应的添支钱物或贴职钱米等。
提举江南东路常平公事 提举江南东路常平司长官。提举常平司系路一级机构,掌管本路市易、坊场、河渡、农田、水利等事;按察本路监司及州县官;掌管本路绝户、没官田产、赈济灾民及兼领其他慈善事务;掌管本路茶、盐及兼领矿冶等事。
国子监博士国子监掌管国子、太学、武学、律学、小学之政令。设国子祭酒、司业、丞、主簿各一人;又有太学博士、武学博士、律学博士等官员。
漕湖北 转运司(路级机构),俗称“漕司”。其责职为:主管一路财政;按察和举荐部内官吏;监督并审理地方刑狱案件;参与管理地方民政等。转运使为长官。副长官为副转运使或转运判官,以朝官以上并实历通判以上官员充任。宋孝宗淳熙十年春,岳霖出任荆湖北路转运判官。
第六章 职官术语

行在  天子驻跸之所。
两制  翰林学士院与翰林学士称“内制”,舍人院及制诰称“外制”。
奉朝请凡在京祠禄官(或称宫观官),带“奉朝请”三字者,虽休闲在家,许依在任时赴“六参”,即在“六参”朝仪之日,许上朝立班。
六参又名望参。每逢一、五日(初一、十一、二十一日,初五、十五、二十五日)上朝之礼。凡六参日,在京大小职事及不厘务宫,须上朝,不得连续三次请假。授枢密副使,加食邑七百户,食实封三百户,特旨位在参知政事上。
辍朝  凡大臣等薨,皇帝依礼停止视朝三日或五日。
圣旨皇帝言论与处分之尊称。
圣翰  皇帝亲笔手诏、御札之类。
丝纶   皇帝制诏及三省同奉圣旨所发省札之类的泛称。
御札   皇帝签发、用以布告或下达紧要命令之文书,其体严于诏书。
疏决 敕名之一。属于宽刑命令。入死罪以下者,递降罪一等,徒以下者,平其直枉,无辜则赦。  
奉圣旨凡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、枢密院或都督府各自单独得旨者,径称“奉圣旨”。
三省同奉圣旨 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一同得旨者。“三省同奉圣旨:“荆湖北路、襄阳府路招讨使岳飞,川陕宣抚副使吴玠并兼营田使。(《金陀续编》)
堂帖  文书名。中书省(宰相)处分公事的文书。
札子  文书名。中书门下、枢密院行用的文书体。
省札 文书名。尚书省行下文书体。
札付 三省、枢密院文书付授百司,例称“札付”。
札送  三省、枢密院文书付授学士院,特称“札送”。  
勘会  (1)文书名。三省(主要是尚书省)下六部、诸路文字。(2)查究、调查。
录黄  文书名。中书省行用之文书。凡小事,由中书书拟奏状进入,如得旨书于黄纸上送门下省审覆。
录白  文书名。枢密院文书,凡枢密院禀奏皇帝当面奉旨,抄录于白纸上,送门下省审覆,候报施行之文书,称录白。
露布 军事文书。征伐奏捷之书。
指挥  (1)命令的泛称。如“伏乞朝廷指挥施行,伏候指挥”。(2)上行下命令体正式文书。如《赐谥指挥》。(3)军事编制单位。如“每指挥准旧例,满五百人止。
申状  文书名。用于下级对上级的文书。
小帖子  粘贴于申状之后的便条,书写补充说明。
堂札 文书名。上宰执之公文。
贴黄  臣僚上奏文体。凡臣僚奏状、表、札子之类,均用白纸书写。如上奏者意犹未尽,于正文之后粘贴一黄纸,撮述所上文字之主题,引人主目,称“贴黄”。
取进止 文书用语。文武官员上札子末尾有“取进止”三字,其意为“当否,听取决”。
告身  拟授阶官、职事官及封赠、加勋等所颁给的凭证。告身必须写明三代、乡贯、年甲,以防假冒。。并抄录制词或命词全文及主授长官与承办吏人的签名或用印。
度僧牒  简称度牒,由官府制造、专卖的僧尼剃度受戒证明书。
遗表  文书名。文武官员死心前所立下的呈上表文,可以请恩,可以进言。死后由其家属上遗表。
改官  凡选人经磨勘升为京官,称改官,又称改秩、入官。
差遣  实任职事官。  
待次  凡选人依名次等候磨勘引对改官、或文武官员到部后依次等候铨选差注者,均属“待次”。
除授  授官、授职、授差遗等,皆可称除授。本谓除去旧官,授与新官。简称“除”或“授”。
左迁 降官。
承乏  真除某差遣(某职事官)之类,谦称“承乏”。原意为承某司之“乏”。
及瓜  任期满。故事出于《左传》。
待罪  (1)官员自言任某官职的谦词。(2)具奏自劾或它事被颏而暂时离职出官府或京城,听候处分,亦称“待罪”。
出关  京朝官罢官不许留京师者,或称罢出国门。南宋时,被罢官由临安北关门出走。北关门在城北。
降授  因过犯而降官、降资、降差遣、等级的,官衔系衔首带“降授”或“降充”二字,以示惩罚。
落职  罢去职名,非罢去职事官。
夺职  罢去职名,非罢去职事官。
削职罢 削去职名,连同罢去职事官。
勒停 官员革职称勒停。勒停,不必除名,除名必勒定。
居住 宋代对官员的一种处罪,或称“谪居”。指定在某州居住,不得随意迁移到它州。 无职事,但活动较自由。其责罚轻于安置。
安置  官员黜免处罚之一,贬散官多处以安置,重于居住,罪重者,许抄家。
编管  官员黜免的一种处罚。凡编管,必先除名勒停,追毁入士出身以来官告文书,受监视与管制。
除名  削去官爵,在京簿(具员簿)上除名。
自便 原除编管人,遇恩后,许自由居住与移动。
薄录  抄家。
朝报  官报名。又称传报、邸报,报状,或称进奏院报。
佩鱼  系佩于腰带而垂于背后,装饰有金或银制鱼形的袋,称佩鱼。
赐紫金鱼袋 阶官未及三品(元丰改制后四品)以上特许改服色,换紫、佩金鱼袋,称赐紫金鱼袋。官衔中须带“赐紫金鱼袋”。
借紫 凡官阶品位示合服紫,因职事特许服紫,不佩金鱼,任满还朝仍服旧色,称“借紫”。
贴职  宋代官人有官、有职、有差遣。“官”即“寄禄官”,如承务郎;“差遗即“职事官”;“职”就是“职名”,也就是“贴职”,为内外职事官所带荣誉衔。
致仕  官吏退休之制,称“致士”。别名:引年、纳禄、致政、退休、休致、请老、告老、归老、谢老、归老、谢事、挂冠、垂车、解组。
有出身人 应科举试及第入仕之人。反之为“无出身人”
廉车《词海·词语增补本》:谓廉访使或按察使。《金陀粹编》卷第五《遗事》:“部将有正廉车者数人”,此“廉车”应为“正任官”,如绍兴七年,王贵升正任棣州防御使。
岳建良 发表于 2012-7-7 09:50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帖子对研究宋史很有帮助,放在“正史评说”板块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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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继增 发表于 2012-7-7 17:51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资料珍贵、阅之有益、值得珍存,谢谢孝山宗亲精心所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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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岳孝山 发表于 2012-7-7 19:03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建良说对,应放在“正史评说”里,下次一定注意。是篇是为《中华岳氏统谱》编写的稿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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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林峰 发表于 2012-7-8 20:57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资料珍贵、值得珍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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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国防 发表于 2012-7-9 08:38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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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玉顶 发表于 2012-7-9 10:18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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